中華民國經濟部

寫信給首長

親愛的朋友,您好!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內容,再行投書;

一、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未遭他人冒用,確實可收到經濟部部長信箱回信,請於填寫電郵地址後點選「認證信箱」,再至您的電子信箱接收認證郵件完成確認。如未收到「認證郵件」,請至您的「垃圾郵件匣」查看。凡未經您確認的信件,經濟部將不予受理。

二、因應101年10月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,非因公務需要,本信箱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,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。但基於行政機關均有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,本信箱收到您的電子郵件後,如所陳情事項非屬本部權責範圍,將轉請主管部會(機關)處理並逕行回復,因此您的個人基本資料(如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聯絡地址、電子郵件地址等),將隨同電子郵件內容一併轉知主管部會(機關)。

三、為有效運用政府行政資源,請您對來信內容先予確認。為利聯繫並瞭解案情,如屬檢舉信件,提醒您請用真實姓名。凡為無具體內容的檢舉信件,或屬惡意攻訐謾罵、轉貼網路流傳訊息或相關不明網址等,本部將不予處理,另如信件內容涉及違反法律者,請自負法律責任。

四、如您所提檢舉內容、身分有保密之需要,或考量電子傳送可能產生之資訊安全風險,請您改以書面方式郵寄至本部(地址:10015 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),並請加註【保密】字樣。